河北省六项措施防止干部带“病”上岗、提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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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9日10:53 新华网 |
新华网石家庄1月19日电(记者吕国庆)河北省委近日提出6项措施,严把选人用人关,以防止干部带“病”上岗和带“病”提职。 一是在干部考察中反映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且线索具体的,要进行认真调查核实,问题没有查清前不急于作出提拔使用的决定。 二是对所有拟提拔干部,在提交党委讨论决定前,均要听取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防止带“病”干部进入提拔行列。 三是对新提拔的干部严格执行任前公示制和试用期制,并进行任职谈话,尤其要对廉洁自律问题提出严格要求。 四是干部提拔后要进行跟踪考察了解,有重要举报或发现行为不检点的,及时进行诫勉谈话或函询。 五是对在重要岗位上的干部,发现有严重问题线索、不宜继续从事现岗位工作的,要先从岗位上调整下来,视情况作出适当安排,并进行调查核实。 六是对带“病”上岗、带“病”提职的干部,要对其选拔任用过程进行调查,存在用人失误失察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