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露他人信息小心坐牢我国拟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0日04:44 重庆晚报 |
本报综合消息信息被泄露的烦恼有望解决了。从2003年开始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专家建议稿目前已经完成,现已递交国务院信息办,马上进入立法阶段。 这一课题组组长、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周汉华透露,《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保护的范围不仅仅是公民个人隐私,还包括许多个人信息。比如说,你个人的手机号码、家庭住址、你的医药档案、你的职业情况等等,这些也许够不上隐私,但都属于这部法律保护的范围。比如你把个人简历交给应聘公司,对方就有义务给你保管个人信息。如果对方让其他人得知了你的这些信息,不管是故意还是过失,对方就是违法。” 另外,在公共场所能不能随意安装摄像头、对于偷拍偷录行为怎么界定等等,这部法律都做了规范。 按照我国目前的法律,侵犯他人名誉权只能承担民事责任。周汉华说,当《个人信息保护法》一旦正式出台,侵害他人信息,可能会承担行政责任、民事责任或是刑事责任。 由于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周汉华认为这部法律最终出台“不会用太久时间”。网络编辑:甘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