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内实现企业所得税内外资并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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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0日08:19 法制日报 |
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透露 两年内实现企业所得税内外资并轨 本报讯(记者陈晶晶)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1月16日在中国经济形势报告会上说,现在是企业所得税改革的最好时机,财政部今明两年将进行所得税合并改革,将其统一成20%以上的中等偏低税率。 据了解,按照目前企业所得税法,外资企业比内资企业的有效税率低10到12个百分点,楼继伟认为,我国在企业所得税上对外资已经是超国民待遇,这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很不公平。而国有企业还有可能根据有关政策享受“工资总额计入成本”的待遇,现行所得税制对民营企业尤其不公平。 他说,财政部将给外资企业若干年过渡期,最长10年。过渡期内采用保留、扩大、替代和减少四种处理方法:农牧渔、港口铁路、码头电站等外资所得税减免项目继续保留减免,并扩大到所有企业;内资企业的一些税收优惠扩大到外资企业,如研发投入加计20%列入成本,并取消研发投入需比上年增长10%的条件;把一些地区性优惠替代成行业优惠,如高科技企业一律享受15%的优惠税率,而不必要在高新开发区内;以及减少特殊税收优惠政策。 楼继伟透露,为实现企业所得税合并,下一步首先要取消简化各种优惠,适当改变优惠方式;二是简化税率,统一实行一档中等偏低的税率;三是把外资企业“不存在计税工资”的做法推广到所有企业;四是提高设备折旧率;五是内资企业捐赠可以免税取消批准等。 他表示,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不统一不仅对企业很不公平,而且给税收征管带来很多困难,二者合并可能会使税收收入减少1500亿元。去年我国税收收入完成25718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关税和农业税收),增收5256亿元,超出预算增收3000多亿。外商直接投资达到600多亿美元。现在正是所得税改革的最好时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