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七种情形可生第二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0日09:03 南方日报

  《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下月1日开始实施

  七种情形可生第二胎

  本报讯(记者/毕式明 实习生/黄丽颖)笔者昨获悉,《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已经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定于2月1日起施行。《办法》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与《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一致,《办法》规定,市民符合七种情形的可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各有关部门在为已婚育龄人员办理营业执照、入户、暂住证、车辆驾驶执照及年审等有关证照和手续时,应当查验其计划生育证明。

  涉外婚姻生育另有规定

  广州市的《办法》对华侨及港澳台同胞在广州的生育情况作了具体规定,对于如果夫妻中女方属华侨或者港澳台居民回本市定居,入境时已怀孕的,可以生育;夫妻双方均属华侨或者港澳台居民,回内地定居未满六年的,可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归侨、侨眷所生子女已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定居,内地无子女的,可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对于本市户籍居民与港澳台居民、华侨或者外国人依法结婚后,仍定居本市且再婚前只生育一个子女,涉外一方无子女或者子女不在内地定居的,新组合家庭可以按规定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本市农村居民与港澳台居民、华侨或者外国人依法结婚后,所生第一个子女是女孩,涉外一方无子女或者子女不在内地定居的,可以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夫妻留学一年以上生二胎不算超生

  广州市的《办法》还规定,广州市户籍居民到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工作、旅游、探亲、留学期间生育的子女取得外国或者港澳台居留权的,不计入家庭子女数;入广州市户籍的,计入家庭子女数。

  夫妻双方在国外留学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不符合国家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国外生育或者怀孕后回中国内地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回广州市后不作为超生处理。

  获得《独生子女证》者一次性奖励200元以上

  对于广州市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父母,除享受《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的优待(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14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10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等等)以外,对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一次性发给不低于200元的奖励金;属于农村居民的,优先享受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和社会救济等。

  可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

  (一)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夫妻,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四)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五)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

  (六)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的;

  (七)夫妻双方的户籍均登记为农村居民,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再婚夫妻四种情形不能再生育

  (一)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子女随本人,因变更抚养关系造成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二)再婚前一方已生育两个以上子女的;

  (三)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有子女的,包括双方均属农村居民;

  (四)其他不符合再生育条件的。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印度洋地震海啸
部分大豆色拉油不合格
杨振宁登记结婚
意甲在线足球经理游戏
2005新春购车完全手册
岁末年初汽车降价一览
2005年新春购房指南
2004地产网络营销盘点
天堂II 玩转港澳指南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