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丽满当选全国人大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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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0日09:16 南方都市报 |
本报讯(记者田霜月 通讯员任宣)昨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选举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办法,并补选广东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丽满同志为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 据介绍,由于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依法罢免了张凯的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广东有一名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出缺。中共广东省委同意提名黄丽满同志为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候选人。根据《选举法》,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由本级人大常委会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经主任会议研究,同意提请本次会议补选。 本次省人大常委会议于1月17日召开,共开三天,除补选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外,还审议通过了《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广东省文化设施条例》,批准了《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2004-2020)(草案)》、《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州市电信管理条例〉的决定》、《深圳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及《汕头市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等。 黄丽满同志简历 黄丽满,女,1945年2月生,辽宁盖县人,汉族,1964年8月参加工作,196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学历大学(哈尔滨军事工程学院自动控制系自动控制专业),工程师。现任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1964年后,在哈尔滨军事工程学院自动控制系自动控制专业学习;1975年后,任四机部政策研究室干部、党组秘书(副处级);1982年后,任电子工业部党组办公室副处级秘书、副主任(正处级);1984年后,任电子工业部办公厅副主任兼党组办公室主任(副厅级)、机电部办公厅副主任(副厅级);1991年后,任中国电子工业总公司办公厅主任(正厅级);1992年后,任深圳市委副秘书长;1993年后,任深圳市委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同年12月后,任深圳市委常委、秘书长、办公厅主任;1995年后,任深圳市委副书记;1998年后,任省委副书记;2001年后,任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2002年至今,任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届省人大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