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承包人再欠薪,发包人垫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0日09:16 南方都市报

  承包人再欠薪,发包人垫付

  广东立法严惩“欠薪逃匿”,全省工资支付条例5月1日起实施

  本报讯(记者田霜月 通讯员任宣)欠薪逃匿,引发恶性事件,老板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昨日《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将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

  此前有调查显示,法律的缺位是导致一些不良老板频频“欠薪逃匿”的主要原因。据不完全统计,仅东莞市2003年一年企业老板欠薪逃匿事件就在300起左右,2004年这种现象还有进一步扩大和蔓延的倾向。

  条例规定,对采取逃匿等方式拖欠工资、致使劳动者难以追偿其工资而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为促使相关的责任单位对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进行监督,从源头上遏制欠薪行为的发生,条例还规定:分包建设工程的承包人拖欠或者克扣劳动者工资的,发包人在未结清的工程款额度内现行垫付工资。如果是违法分包、转包的,也由发包人垫付工资。

  建设单位(业主)未按照合同约定拨付或者结清工程款,致使施工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保障部门也可以责令建设单位(业主)先行垫付劳动者工资,垫付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印度洋地震海啸
部分大豆色拉油不合格
杨振宁登记结婚
意甲在线足球经理游戏
2005新春购车完全手册
岁末年初汽车降价一览
2005年新春购房指南
2004地产网络营销盘点
天堂II 玩转港澳指南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