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下跪市长”受贿挪用700余万元(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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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0日09:18 武汉晚报 | ||
19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国家森向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报告了这起案件的调查情况。他说:“济宁市原副市长兼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李信利用职权,多次收受、索要贿赂达400余万元,挪用公款300余万元,群众反映强烈。”山东省检察院依法严肃查处了李信犯罪案件。 新闻人物 李信,1954年2月生,山东济宁人。曾在济宁市建筑设计院担任院长,期间获得颇多荣誉,例如“优秀科技工作者”,省、市劳模称号,山东省“十大杰出青年”等等。曾任济宁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济宁市市长助理、济宁市副市长等职,主持高新区的工作,分管科技、外事、侨务、对台事务等工作。 2004年6月,被山东省有关方面“双规”。同年7月下旬,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逮捕。 案件回放 李信案的举报者李玉春,原本与李信合作开办公司。在合作中,她发现李信先后将几百万来路不明的资金汇给公司然后再转走。在掌握了李信利用该公司“洗钱”的大量证据后,她从2003年2月开始向山东省纪委、省公安厅等相关部门进行实名举报。 其间,李信曾伙同党羽绑架、殴打李玉春。在纪检部门对他开始调查后,李信开始向李玉春“下跪”“忏悔”,并给李玉春写保证书,“保证”不再伤害她。甚至“自愿”接受其拍照并拿出100万元给李玉春做“封口费”。 2004年6月,李信被山东省有关方面“双规”。2004年7月下旬,李信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逮捕。(来源:武汉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