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城市出租汽车实行统一“三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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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0日09:37 大连日报 |
【新华社北京1月19日电】(记者杜宇)建设部日前宣布,实行全国统一的城市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车辆运营证、驾驶员服务资格证(以下简称“三证”)制度,同时要求各城市客运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程序核准发放。 据建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实行统一的“三证”是为了加强城市出租汽车行业的管理,依法规范城市出租汽车市场行为,进一步提高城市客运行业的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统一的“三证”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字样,有利于社会监督,也有利于各城市客运管理部门对外地城市出租汽车车辆的管理,保护广大乘客的利益和城市出租汽车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及安全。 “三证”由建设部制定统一式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统一印制签证下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