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春节包机”承载对象放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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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0日09:37 大连日报 |
【据新华社台北1月19日电】(记者李珍玉何自力)台湾“民航局局长”张国政18日在此间表示,关于大陆台商春节包机的承载对象,以台商及其眷属为限,但原则上放宽认定范围。 台湾交通部门18日下午公布了航空公司申请飞航“大陆台商春节返乡专案”作业程序,张国政在新闻发布会上作上述表示。 当有记者问及台商及其眷属的身份认定问题时,张国政表示,搭乘春节包机的旅客,以台商及其眷属为限,但原则上放宽认定范围。只要持有台胞证的人士,经台资企业协会认定为台商及其眷属的都可以。 据了解,台商身份认定可通过台“经济部”或者台资企业协会两种申请渠道。张国政所说的“原则放宽”即指由台资企业协会认定部分。 岛内一些专业人士认为,这意味着只要在大陆持有台胞证的人士向驻北京、上海、广州台资企业协会提出认证申请及相关材料、并通过其认证的,均有资格预订“春节包机”机票。 【据新华社台北1月19日电(记者李珍玉何自力)台湾交通部门18日下午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两岸航空公司2005年大陆台商春节包机申请程序,作业程序自发布日起施行。 申请程序规定,航空公司的申请资格为岛内核准的6家航空公司以及大陆民航部门指定的6家航空公司;飞行航线为台北、高雄经香港至北京、上海及广州;停降航点为台北桃园机场、高雄小港机场、北京首都机场、上海浦东机场、以及广州白云机场;包机时间为2005年1月29日至2月20日;飞航架次总计以往返各24次架次为限;承载对象为台商及其眷属。比照各项分列大陆航空公司、台湾航空公司两种,双方共用统一格式申请表格。 台湾民航部门规定,两岸航空业者申请飞航台商春节包机事宜,需在预计起飞十个工作日前检附申请书、包机合约副本、保险证明文件等相关文件直接向台湾民航部门提出申请,大陆航空公司也可委托代理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