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档案鉴定浅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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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0日09:39 千华网-鞍山日报 |
文书档案鉴定是档案管理工作中起着举足轻重作用而又操作难度比较大的问题,在面对日益增多、价值参差不齐的文书档案,档案工作者都曾有过无从下手之感,而要对那些浩如烟海的文书档案进行比较全面、系统、完整的鉴定,更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本文试对文书档案鉴定中的难点和解决的对策进行客观地分析,以便档案工作者能够更好地对文书档案进行管理。 一、鉴定工作中常见的难点问题。(一)由于进馆档案的质量不高,所以需要鉴定的档案数量庞大。受历史遗留原因的限制,档案界一直对馆藏量津津乐道,当衡量档案馆的规模以及达标升级的时候,馆藏量均为主要考核条件之一。因此,丰富馆藏量成为各档案馆(档案室)追求的主要目标。在增加馆藏之际,一些不具备进馆价值的档案也悄然入馆,致使档案馆需要鉴定的已不仅仅是到期档案,还有大部分鱼龙混杂、被冠以长期、永久之名,却无实际保存价值的档案。 (二)由于鉴定期限的划分区域较长,所以鉴定标准难以掌握。文书档案的鉴定,不同于其他专业档案,期限划分比较明确,鉴定时便于操作。文书档案内容庞杂,涉及面较广,价值不易确定,在鉴定时困难较大。目前实行的《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在多年的文书档案立卷、接收、鉴定工作中曾起到过重要作用,但实践证明,在保管期限的划分方面还存在不足之处,不便于鉴定人员操作,影响了鉴定工作的开展。 二、解决难点问题的对策。(一)注重进馆质量,限制无价值的档案进馆。准确地说,档案在进馆之前,已多次涉及到鉴定工作。一是档案室人员在立卷、确定保管期限时的筛选、鉴定;二是档案馆接收之前对档案进行的检查。在这二个鉴定环节中,立卷鉴定环节是确保案卷质量的关键,档案馆的指导、检查是进一步保障。因此,为保证档案进馆质量,应提高立卷人员业务素质,在立卷环节就使保管期限划分准确;在档案馆接收前的检查环节,更应当注重档案内在质量,特别是保管期限划分正确与否,将无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解决在进馆之前。 (二)改革现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便于鉴定操作。当前鉴定工作依据的《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存在诸多对鉴定工作不利之处,应进行必要的改革。一是从档案馆角度制定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如果仅从一个单位角度划定保管期限,必然会导致档案馆各全宗档案的重复,影响档案鉴定工作。二是保管期限划定尽量明确。只有短期、长期、永久界定保管期限,在鉴定时不易掌握。如长期为16———50年,跨越年度如此之大,令鉴定人员无所适从。 (三)在档案馆设立鉴定机构,由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鉴定工作。主要是对馆藏到期档案进行统计,制定鉴定计划;对虽未到期但实践证明已无利用价值的档案进行调查、分析,提出鉴定意见,保证档案馆鉴定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作者单位鞍钢党校) (王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