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政府向宝钢太钢转让金川公司部分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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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0日09:51 新华网 |
省政府将其持有的金川集团公司部分国有股权,分别转让给了上海宝钢集团公司和太原钢铁(集团)公司。 转让签约仪式1月19日在兰州举行。专程来兰参加签约的宝钢董事长谢企华、太钢董事长陈川平和我省领导苏荣、陆浩、韩忠信、程有清、杨志明、朱作勇出席了签约仪式。 已跻身世界500强的宝钢公司,是中国最大、现代化程度最高的特大型钢铁联合企业,去年产量已达2000万吨;太钢公司是以生产板材为主的特大型钢铁联合企业和中国最大的不锈钢生产企业,目前已进入世界不锈钢生产企业十强行列。作为中国钢铁企业两大巨头,他们与金川公司有着密切合作和良好的交往:早在2003年,宝钢公司与金川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作为发起人参与了金川公司的股份制改造,并联合投资开发国外红土镍矿和硫化镍矿等资源项目;作为金川公司最大的客户,太钢公司与金川公司有20多年的合作历史。近年来,双方的合作与交流更为密切,他们也希望作为发起人参与金川公司整体股份制改制。 金川公司是我国最大的镍钴生产基地和铂金属提炼中心,是世界镍工业最有影响的企业之一,目前年销售收入已过150亿元。共同的需要和共同的利益,使中国钢铁和有色金属行业中的三大巨头走到了一起。 企业间的合作得到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经过一段时间的磋商,省政府决定将持有的金川公司国有股权分别向宝钢、太钢各转让10%,转让总金额9.8亿元。转让完成后,两家公司合计持有金川公司19.78%的股权。 签约仪式由省政府秘书长程正明主持。省国资委主任虞海燕代表省政府分别与宝钢公司董事长谢企华、太钢公司董事长陈川平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记者邱永强陈华) 编辑:俞昱邦(来源:甘肃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