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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诉讼费碰到新问题:谁给大款开出下岗证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0日10:22 武汉晚报

  本报讯 (记者 杨明安通讯员涂莉)一大款竟拿着“下岗证明”,找到法官要求“司法救助”,减免诉讼费。昨日,市中级法院法官借此呼吁:相关机构开具证明时切莫“送人情”。

  据最高人民法院规定,12类“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去年一年中,市中级法院对244件案件实行了诉讼费缓、减、免,金额近375万元,当事人都是下岗失业人员、低保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以及残疾人。

  去年7月,一名生意人手持街道出具的“下岗证明”,要求免去诉讼费。法官们一看这人衣着打扮,好家伙,脖子上的金项链足有小指头粗,一打听,这人生意做得不错,很有钱。然而,他手上的“下岗证明”也的确是真的。接待法官费尽口舌,总算打消了他诉讼费“免单”的想法。

  法官提醒居委会、街道、民政部门等相关机构,出具“下岗证明”时一定要负责,不能“送人情”,以免亵渎司法救助这项功德无量的事业。(来源: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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