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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妈妈”背后的社会救助(特别报道)(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1日01:10 人民网-华东新闻
  本报记者 顾春 屠知力
“许妈妈”背后的社会救助(特别报道)(组图)
面对获得的荣誉,老人感慨万千

  南京六合一位老人忽然成了争议人物———被很多媒体“通报表扬”、引起两位部长注目的“许妈妈”许志凤,却在当地被讳莫如深。南京市民政局、六合区民政局有关人士竟一致认为:许的一些事迹不实

  对照此前各家媒体连篇累牍,宣扬“许妈妈”20多年无怨无悔抚养了400多名孤儿,甚至失去一截手指的感人事迹,民政局此时的冷淡让人不解:“许妈妈”是否只是一个被放大、炒作的典型,感人事迹只是媒体的虚构?

  对许妈妈的不同看法,折射出我国社会救助体系不乏自相矛盾与进退两难

  纷争缘起:为了争养一个孤儿,民政部门与许妈妈失和?

  记者在六合区河滨花园找到许志凤,发现老太太年纪虽大,却脚步轻健,记性颇佳。回忆过去,常常能报出具体到天的日期。对荣誉,她连连说:“太多了!太多了!”几个部门的领导来看望她,曾送来慰问金,一共有3万元。她说至今都放着,“没敢用”。按想,许志凤的事迹应该是六合区乃至南京市民政局的荣誉,但记者在南京市民政局听到的说法是:“许的事迹已经报得够多了,我们不想再宣传她的有关事迹。何况在已经报道的材料中,相当部分,比如收养人数、事迹都不实。这个事件缺乏新闻价值,不值得媒体再炒作了。”

  这个说法令人惊讶。市民政局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干部表示:许志凤大妈是个好人,但她收养孩子的一些做法并不规范,比如没有弄清孩子来源就养起来,这不符合民政部门要求。作为工作人员,他也曾经接到过许志凤的电话,长达50分钟时间内,她反复强调不愿放弃自己抚养的最后一个孩子小朵朵,但以她的年纪,已经不符合收养规定。老人想不通。

  “当然,小朵朵现在已经按国家规定,接到了南京市儿童福利院。所以,许志凤这个事件已经到了尾声。我们非常感谢老人和她的善举,对她后来的一些不理智行为和做法,我们能理解。”

  只为不愿放弃一个孤儿,何以引起双方这么大的分歧?

  戏剧性冲突背后,是民政部门与收养人的情理之争

  从许志凤那里,记者听到了一个更富戏剧化的事件。

  2003年5月,小龙做了第一次嘴唇缝补手术之后,六合区民政局通知她,已经为小龙找到了人家,不日就来领。

  舍不得小龙,也想替他看看今后的去向,许大妈去看了那户人家,在一个偏远的山村,没什么路,夫妻俩30岁出头,有个智障的女儿。“我当时就哭了,小龙怎么能上那里去呢!他以后要读书、上学、有出息,得有个好环境啊!”

  记者看到了小龙手术后的照片,看不出原来嘴上的缺陷了,虎头虎脑,一个标准的帅男孩,非常招人喜欢。许大妈家留下了很多他的照片。这个孩子,全家人都很宝贝。

  谁不想给心爱的孩子找个好人家,这样的心情应该能理解。何况当时小龙只做了嘴唇的缝补手术,还需再等一段时间,做上颚缝补手术,才算大功告成。许大妈说,她对民政局说再等段时间,要做手术,也要给小龙找个好人家。

  结果,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2003年5月17日早上,六合区民政局一名干部到她家要小龙,许大妈没给。结果到11点,一名副局长竟然带了6个人“来抢人”。“当时我大喊救命,但哪里敌得过,手被扭住,孩子就被‘抢’走了。刚好我家‘老头’回来,在门口把孩子抢了回来!”

  第二天,闻讯而来的记者就在《南京晨报》上连续3天刊登《请别伤了许大妈的心》,把这一事件公之于众。许大妈找出那天的报纸给记者看。对此,六合区民政局有关人员的说法是:孩子是民政局放在许大妈家代养的。现在孩子已经18个月了,应该尽快送给人家领养,民政局有权办理领养。而现在让许大妈领养,每个月要给许大妈50元抚养费,长期下去是政府负担。记者问:那许大妈不同意怎么办?对方答:她没有权利不同意。

  许大妈至今觉得委屈。“我知道我没权利不让领孩子。但我想给找个好人家不对吗?我领小龙去南京做手术,为了省钱,晚上就睡亲戚饭厅里,手术完了,女儿也请假和我一起照顾孩子,这样把这孩子养大,就没有一点‘提要求’的权利?”

  报道出来后,事件平息了下去。后来,小龙被送到一户丧子的中年夫妻家中,家境比较好,许大妈觉得不错。

  是民政工作人员,还是抚养人?———许妈妈的遭遇反映收养制度的模糊

  “抢子事件”可能是双方争执的起源。待遇问题,也让彼此不快。

  “这些年我就没要求过什么,”许志凤说,“要不是从小喜欢孩子,肯定干不了这活。”家里有三四个孩子已经是常事,半夜都有人把孩子放在门口,哇哇一哭,下雪天也起来去抱进来。丢掉的孩子,很多是因为身有残疾,这样的孩子也一样养。

  关于报酬,许大妈说,刚开始,就10元钱不到。到后来加到十几块,最后变成每月50元,直到她不再领孩子。

  “我是跟他们说要个待遇了,”许大妈说,“因为心里觉得虚。我是没工作的人啊,现在领不动孩子了,万一走在老头子前头还行,要在后头,我可怎么生活呢?”

  “每个领导都答应,以后会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让我过上幸福的晚年。但到现在都没有解决。现在给我一个月150元钱。其他就没说法了。”

  带孩子这么多年,除了每个月给的补贴,孩子生病了该怎么办?许大妈说,以前跟医院都熟了,防疫站什么的,带个孩子去看病都给记在一个小本子上,不向她要钱。但像领小龙去南京手术什么的,路费、护理费什么都是自己出。为什么不去民政局报销?许大妈叹口气,“没这个政策,不去添麻烦了,反正老头还有退休金。”

  如果说在前期,许大妈应该属于民政的一分子,是他们的工作人员,那么到后期,其实许大妈更像一名抚养者———与民政之间的冲突,是现行收养制度下矛盾的例证。

  比如对小龙的去向,她到底有没有“提要求”的权利。民政部门的说法完全符合法律规定。但在人情上,谁能说许大妈一点儿不占理?“去做手术要开孤残儿童的证明,局里竟然不同意:领养还要整容?”

  又比如,之前领养过的孩子,哪怕就在一个地方,老两口也从没上门去看过:“小孩忘事快,长大了就记不得了。人家有自己的生活,万一破坏他们的家庭和睦就不好了。”虽然这些孩子,都在她心里留下了记忆。

  现在她不再带孩子,让她觉得心理不平衡的原因,一是多年来给她的承诺,最终却未能实现;二是现在民政部出的代养制度,说是一个月有500元代养费,而她这个一直在做同样事情的人,却由于游离于体制之外,只有50元。现在领的,是“不知叫什么”的150元。

  原县民政局副局长:“老太太是热心做好事啊!”

  记者在河滨花园的另一幢房子里,找到了朱传秀老人。他曾在上世纪80年代中任六合县民政局副局长,多年来,他和许大妈一直住对门。据他回忆,他在任时,给许大妈的报酬是代养一个孩子每月八九块钱,“老太没计较过,热心做好事啊!”

  那当时为什么不在六合设个专门的孤儿福利院?“报过,南京不批,觉得没必要,说有孩子就送市福利院去。但实际上这是不可能的,那里怎么收得下这么多小孩,好些个县区呢!所以还是本地养着,长大一些送人领养。实在是有残疾送不掉的,才送南京去。”

  那这样的收养要完全合法合规,该怎么做?朱传秀说,必须经过民政部门。有一回,一个男子带个小孩来报户口,是他一直抚养的。按规定,民政局要先研究孩子的来源等问题,这就需要3个月。还得根据这个结果决定孩子的去向,不一定给他。男子一听,户口也不报,就把孩子抱回去了。

  关于许大妈抚养孩子的数目,朱传秀说,他在15年前曾看到过许家的一个本子,每个孩子都有记录。当时已经273个,所以,400个孩子,应该不是夸张。

  《华东新闻》 (2005年01月21日 第一版)
“许妈妈”背后的社会救助(特别报道)(组图)
老人翻开照相本,每张照片都有一个故事

“许妈妈”背后的社会救助(特别报道)(组图)
看着孩儿寄来的照片,老两口如数家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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