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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光透视大多“没遮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1日07:53 齐鲁晚报

  本报1月20日讯(记者王晓鹏实习生李全)18日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发布公告,要求各医院在做X光透视时应向患者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以免其他脏器遭到X光的不必要损害。但记者调查发现,省城不少医院并未向患者提供防护用品,而有的医生竟称并不知道这一规定。

  市民王先生昨天陪母亲到省城西部一家医院看病,医生让王先生的母亲做胃肠部的X光透视,王先生发现医生在为其母做透视的时候,没有对其他部位做任何遮挡。王先生提出让医生为其母提供防护用品时,对方称做了这么多年放射科医生了,从没给患者用过防护品。“我从电视上看过,按照规定医院做X光透视时是应该提供防护用品的,现在医院不提供防护用品的做法对吗?”王先生疑惑地问记者。

  今天记者走访了省城3家医院的放射科,均发现有类似问题。在这些医院的放射科外,记者随机调查了近10位等候照X光的患者,患者们多数都不知道做X光透视还应向医生索要防护品,而做完X光透视的几名患者则称,医生并未向自己提供任何防护品。在文化西路一家医院的放射科,记者向医生询问是否应该向病人提供防护品,对方称自己干了这么多年医生了,一直没听说还要向病人提供啥防护品。他说,用X光扫一下,应该不会对患者其他脏器造成多大的损害。

  山东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孙主任接受采访时称,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患者特别是孕妇和幼儿在做X光透视的时候应该慎重,应向医生索要必要的防护用品,将不做透视的其他部位予以遮挡,以免对其他脏器造成损害,而放射科医生也应向患者主动提供防护用品。孙主任坦言,省城的一些医院在这方面做得不是很好,一方面卫生监督部门应加强监管,另一方面市民到医院就诊时也应加强自我防护意识,如果遇到医院在做X光透视时不提供防护品,可拨打8591000向卫生监督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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