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病原携带者可考公务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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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1日09:03 南方日报 |
公务员统一体检新标准出台 乙肝病原携带者可考公务员 取消身体外貌上具体规定 另规定50余种病不能录取 北京消息 昨天,国家人事部和卫生部公布了政府部门录用公务员的全国统一体检标准,首次对公务员体检健康标准予以明确限定。 这次颁布的新标准取消了在身体、外貌方面的具体规定,并明确肝炎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可以担任公务员。标准从政策层面解决了社会上由来已久的对乙肝问题的争论。另外,妇科病、色盲等多种疾病在新标准中也都没有被作为录用为公务员的限制条款。 据介绍,新标准规定了50多种疾病不能录取为公务员,比以前地方的标准有所放宽。 据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针对中国一些地方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某些规定不科学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此次出台的通用标准作出了许多重大改进,取消了身高、体重等相貌方面的限制,对残疾没有作出限制规定,特别是对乙肝病原携带者的录用作了科学的表述,并提出了复检的程序。 链接 何为“乙肝病原携带状态”? 据医学界专家介绍,所谓“乙肝病原携带状态”,就是肝功能正常,乙肝病原携带者与健康人在查血时的区别就是ABsAg(表面抗原)表现为阳性。目前,据推算,我国乙肝病原携带者大约有1.2亿人。 据参与新的试行标准起草的北京大学肝病研究所所长、人民医院主任医师魏来说,试行标准中的相关规定,兼顾了乙肝病毒携带状态这一人群的合法权利和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需要。 新华社供稿 图: 简仁山 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