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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储蓄所逃亡8年终落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1日09:54 大众网-鲁中晨报

  本报淄博1月20日讯1月18日6:40,逃亡8年的持刀抢劫储蓄所的案犯林某,被张店刑警大队大案中队的两名刑警从长春押解回淄博。1月18日晚,长春又传来捷报,另外一个犯罪嫌疑人付某也在长春落网。至此,一度震惊淄博的“1997·1·07”特大抢劫储蓄所案终于告破。1997年1月7日13:25许,忙碌了一上午的张店区共青团路某储蓄所的两名职员小安和小文刚刚坐下来稍微休息一下,突然,门外闯进两个蒙面大汉,一人持刀,对着两名职员说:“不许动!抢钱!”情急之下,小安顺势将手中的保险柜钥匙扔进了门口的纸篓里。两个歹徒疯狂地用木棍砸碎门玻璃,伸进手去将门锁拉开进入柜台内,并威胁小安说:“所有的钱都交出来,不然打死你!”小安急中生智称钥匙被保安带着出去吃饭了。歹徒哪能相信,上前冲着小安就是一刀,鲜血顿时流了出来。急了眼的歹徒从手中的编织袋里拿出胶带和绳子把小安和小文捆了起来。然后,两个歹徒像恶狼一样扑向钱袋,将里面的1.9万元现金装入口袋逃走,乘一辆红色出租车逃离了现场。案发后,淄博市、区两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立即召开案情分析会。据现场的两名工作人员描述,两个歹徒均是东北口音,瘦高个……案件发生后的几年来,张店刑警一直没有放弃对此案的侦破工作。直到2005年1月,距离1997年“1·07”抢劫储蓄所案整整8年,张店警方终于查获一条线索:在辽宁携带管制刀具被治安拘留7天的长春人林某是“1·07案”的重要犯罪嫌疑人。1月9日傍晚,大案中队的四名办案人员在长春警方的协助下,终于了解到犯罪嫌疑人林某的确切住处。直盯到1月10日8:00许,林某终于出现在办案民警的视线之内,四名民警迅速冲过去,用枪顶住他。经过突审,林某交代了1997年在淄博抢劫储蓄所的犯罪事实,并供出了与他一同作案的也是长春人,名叫付某。办案民警一路带林某回淄博,另一路继续留在长春抓捕付某。据林某交待:他与付某1997年1月份从长春到青岛玩,到青岛之后身上的钱已经不够回长春的路费。于是两人在青岛就蓄谋到淄博找家储蓄所抢点钱花。抢劫成功后,两人辗转乘车回到老家长春。截至记者发稿时,付某已被警方押解回淄博,此案正在进一步审讯中。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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