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将对公益性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1日10:31 新华网 |
昨从武汉市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起,该市城建体制改革将迈出重大变革:政府大楼建设不再实行目前“哪个部门用、哪个部门建”的模式,而是推行公益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 所谓代建制,即指政府或其授权机构,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公司,负责政府公益性基建项目的建设、实施。作为建设期的法人,项目管理单位全权负责建设的全过程,并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 按规定,今后,武汉市凡政府投资占总投资一半以上,且城建、交通基建项目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的,以及其他公益性政府投资项目(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将实行代建制。(记者郭会桥通讯员张承光)(完)(编辑 逸寒)(来源:楚天金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