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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购物中心需听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1日10:32 广州日报大洋网

  本报讯

  (记者周方、林晓丽 通讯员陈伟秋)记者昨日从市政府获悉,《广州市大型商业网点听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获市政府通过,并将于今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规定,今后凡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品交易市场(含批发市场、汽车交易市场、旧货市场)、仓储或物流配送基地(中心)5000平方米以上的零售商店(含购物中心)、餐饮等经营场所在开设前都要经听证会程序。

  市政府副秘书长朱力表示,《办法》出台主要为解决3个问题:第一,缓解大型网点对中小店铺的压倒性竞争优势;二是避免大型网点可能造成的对某一区域的行业垄断;三是控制大型网点的自由设置,改善交通、环境等问题。(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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