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今年起实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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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1日11:03 大华网 |
本报讯(记者魏盼生)记者近日从市粮食局了解到,我市从今年起实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所有从事粮食收购、粮油买卖经营企业和饲料、工业、粮食酿造等转化用粮企业都必须按照规定上报有关统计报表。 据了解,目前我市国有粮食企业有20多家,但在粮食流通领域并不占主导地位,而非国有涉粮经营企业则多达1900多家。为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加强粮食有效调控,我市根据国家、省的有关要求,将进一步建立粮食市场的准入制度,对非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服务实行监管,大力整顿粮食批发、零售市场程序,建立粮食经营信息统计报告制度。按照广东省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规定,所有涉粮企业(包括粮食收购、粮油经营企业、粮油经营连锁超市和饲料、工业、食品酿造等转化用粮企业,以及粮油批发市场)都必须明确报送统计数字的义务和责任。建立相应的粮食经营台账,配备统计人员。(来源:《汕头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