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剂不明示追究责任重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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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2日01:50 新晚报 |
本报讯(记者刘钢)昨天,记者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在我市销售的食品,须在商标配料说明上明确标明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对没有进行明示的食品,按货值的3倍罚款。对发现问题的食品,除罚款外,还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据了解,目前我市部分食品在使用食品添加剂上较为混乱,甚至使用工业原料,对市民健康构成威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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