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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信誉系统启用交通事故记录在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2日09:19 广州日报大洋网

  本报讯

  (记者欧阳晨实习生姜莹通讯员姚扬)昨日,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正式启用驾驶信誉查询系统,驾驶人被处200元以上罚款或者记2分以上的交通违法行为和发生的交通事故将被永久记录在案,并免费提供信誉查询。

  广州市交警支队车管所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驾驶信誉查询系统启用之后,用人单位特别是运输单位聘请司机时,就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驾驶人信誉记录,并据此考虑是否聘请或确定薪水高低;保险部门也可根据驾驶人信誉程度调整保险费用幅度。

  不过,此次启用的查询系统并不能通过网上查询,驾驶人如需查询个人记录必须到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总所或各分所(包括两区两市车管分所)的驾驶人信誉查询窗口,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驾驶证原件查询信誉记录;委托他人代理查询的,代理人需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或驾驶证原件。目前的查询系统仅限于广州市,并预计在今年年中与广东省驾驶人查询网络达成连接。(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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