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屠杀幸存者李秀英诉日右翼侵权案终审胜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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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2日09:45 光明日报 |
记者徐机玲、姚玉洁 据新华社南京1月21日电 已故南京大屠杀幸存者李秀英诉日本右翼作者松村俊夫及日本出版社展转社、发行人相泽宏明侵害名誉权案,20日在日本最高法院终审判决中胜诉。有关南京大屠杀的首起名誉权国际诉讼最终落幕。 1937年12月19日,侵入南京的3个日本兵企图强奸李秀英,李拼死反抗,被日军残暴地刺了37刀,昏死过去,后经美国医生罗伯特·威尔逊的救治而幸存,但腹中胎儿流产。美国牧师约翰·马吉在治疗现场拍摄了影片并一直保存至今,当年留在南京的西方人士拉贝、麦卡伦、马吉等人的日记和书信对此事也均有记载。 1946年中国南京审判日本战犯军事法庭庭审期间,中国检察官曾调查询问李秀英,并在庭审时出示了李秀英的书面证词。然而1998年,日本右翼文人松村俊夫在其《南京大屠杀的大疑问》一书中,污蔑她是“假证人”,称现在的李秀英不是当年的李秀英。 1999年9月17日,李秀英向日本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松村俊夫及《南京大屠杀的大疑问》一书出版社展转社、发行人相泽宏明在日本主流媒体公开道歉,并赔偿名誉权损失1200万日元。2002年5月10日,东京地方法院认定了侵权事实,判处松村俊夫等被告向李秀英老人赔偿名誉权损失150万日元,但对原告提出的公开道歉这一诉讼请求未予支持。双方均对判决不满,同时提出上诉。2003年4月10日,东京高等法院作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