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消费者维权第一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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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2日10:07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天天都是3·15,希望你们真正做到这一点,为老百姓作主”,伍作法希望新的一年里,本报与省消委密切配合,做好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今年5月份即将出台的我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工作。通过大力宣传,使之深入人心,才能保证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顺利开展。在这方面,新闻单位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要加大宣传力度,使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观念深入人心。 同时,他也表示,宣传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典型也极其重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我们的责任,很多单位、企业、消费者都在这方面作出了很大的贡献,因此,要对这样的典型重点报道,以达到鼓舞人心的效果。 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则要敢于揭露,敢于进行曝光、批评。媒体是人民的媒体,报纸是要为人民讲话的,当人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媒体要挺身而出,毫不留情地进行揭露。 “希望《三湘都市报》一如既往地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真正成为人们心中的消费者维权第一报,走进家庭,走进人心。”最后,伍作法对本报提出了殷切期望。本报记者文星明实习生 周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