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医疗机构骗保有重奖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2日10:55 半岛都市报 |
本报1月21日讯(记者 谷朝明) 冒用参保人员的名字住院;伪造医疗文书;搭车开药、串换药品……今后凡举报定点医院、药店骗保行为的,举报人可获高额举报奖———罚款金额的20%。这是市政府近日出台的医保新规定中确立的。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一些医院在给病人用了不在报销范围内的高价药之后,为了能让患者报销,就私改报销的药品名细,将报销范围外用药全部改成范围内的药品,等等。定点医院违规行为导致医保基金流失,损害了更多参保职工的利益。据了解,本市去年仅通过审核病历对各定点医院扣的违规费用总和就达88.6万元。 市政府近日出台的《青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指出,要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对参保职工投诉举报案件,劳动保障部门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在15日内将调查及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回复举报投诉人。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参保人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经查实的,可按照罚款额20%的比例奖励举报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