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举报医疗机构骗保有重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2日10:55 半岛都市报

  本报1月21日讯(记者 谷朝明) 冒用参保人员的名字住院;伪造医疗文书;搭车开药、串换药品……今后凡举报定点医院、药店骗保行为的,举报人可获高额举报奖———罚款金额的20%。这是市政府近日出台的医保新规定中确立的。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一些医院在给病人用了不在报销范围内的高价药之后,为了能让患者报销,就私改报销的药品名细,将报销范围外用药全部改成范围内的药品,等等。定点医院违规行为导致医保基金流失,损害了更多参保职工的利益。据了解,本市去年仅通过审核病历对各定点医院扣的违规费用总和就达88.6万元。

  市政府近日出台的《青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指出,要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对参保职工投诉举报案件,劳动保障部门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在15日内将调查及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回复举报投诉人。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参保人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经查实的,可按照罚款额20%的比例奖励举报人。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印度洋地震海啸
部分大豆色拉油不合格
杨振宁登记结婚
意甲在线足球经理游戏
2005新春购车完全手册
岁末年初汽车降价一览
2005年新春购房指南
2004地产网络营销盘点
天堂II 玩转港澳指南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