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项收费即日降低标准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2日12:48 龙虎网 |
【龙虎网讯】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有关收费的清理工作又有了阶段性的结果。昨天,市物价局转发上级的有关规定,决定降低导游证IC卡工本费等10项收费的标准。 (一)公安部门 1、台湾同胞定居证工本费,收费标准由每证50元降为每证10元。 2、华侨回国定居证工本费,收费标准由每证50元降为每证10元。 (二)发展改革部门 3、农业化学物质产品行政保护费,申请费由每件4140元降为每件1000元,撤销请求费由每件2484元降为每件2000元,证书公告费由每件1656元改为据实收取。 (三)教育部门 4、在职人员攻读专业硕士学位全国入学联考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由每人每科100元降为每人每科80元。 (四)旅游部门 5、导游证IC卡工本费,收费标准由每证60元降为每证40元。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6、企业注册登记费,外商投资企业的收费标准,降为统一按国内企业收费标准执行。 (六)新闻出版部门 7、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费中的计算机信息库查询费,收费标准在现行基础上下调50%。 (七)交通部门 8、海事调解费,调解成功的收费标准由最高不超过损失金额的1%降低为0.7%,按当事人过失比例或约定数额分摊;调解不成功的收费标准由最高不超过损失金额的0.5%降低为0.35%,由当事人各方平均分摊。 9、特种船舶和水上水下工程护航费,对外轮节日和夜间的护航费收费标准,降为统一按国内收费标准执行。 (八)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10、货物原产地证明书工本费,收费标准由每份50元降为每份35元。 作者:刘泱 (来源:金陵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