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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企业有点“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2日13:09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记者杨静雅

  宁波晚报讯职工加班最长一次竟连续工作了28个小时———昨日,位于鄞州区邱隘镇的宁波佳楠制衣有限公司的职工家属曹先生打通本报新闻热线,诉说了该厂职工在春节前夕的遭遇。

  据曹先生介绍,他和妻子两年前从外省到邱隘镇打工,妻子一直在佳楠制衣有限公司上班,常常是早上7点半去,到了晚上10点多才下班。最近几天,厂里加班时间长且频繁,最长的一次竟连续工作了28.5个小时,在期间吃过几次饭,妻子回来后倒在床上都坐不起来了,睡一觉后又得硬撑着再去上班。

  昨天下午3时许,记者在邱隘镇一间昏暗的小房子里见到了曹先生的妻子,她正在床上睡觉,年仅20出头的她看上去很苍老。“她太累了,连续干了16个小时,今天上午10点才下班,晚上6点半又要去上班了。”曹先生解释说。

  曹先生的妻子揉揉红肿的眼睛费力地从床上坐了起来说:“加班时间太长了,我的眼睛肿了,腿肿了,手指也很痛。”她说,由于外国客户怕职工工作时间太长影响产品质量,有时会突然到厂里找几个工人,询问厂里是否在长时间加班,工人只好谎称未加班或每天至多加两个小时班,因为厂里的主管有交待:不能说职工在长时间加班,这样会“吓走”客户的。

  曹先生从上衣袋里摸出一张纸,上面详细地记载着他妻子近几天的上下班时间。记者看到,曹先生的妻子1月19日早上7:30去上班,直到20日中午12点才下班,连续上了28.5个小时班。20日晚上7:30上班,21日上午10点下班,连续工作了14.5个小时。

  之后,记者来到佳楠制衣有限公司,该公司的办公室主任俞女士接待了记者。她说,春节前单位外贸订单很多,多数职工的确在加班,但长时间加班的只有后整车间的职工,而且不是该车间的全部职工,如曹先生妻子那样超长时间加班的职工不多。由于公司是外贸加工企业,的确不时有外国客户来厂里抽查职工是否长时间加班,以便决定是否将订单再交给公司做。对于工厂是否让职工在外国客户面前谎称没有加班,俞女士没有正面回答记者“有”还是“没有”。“最近工人加班是时间长了一点,但在订单少时,我们也连续让职工休息过多日,平均起来职工加班时间并不长。”俞女士解释说。

  记者查阅了资料后发现,按照《劳动法》和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我国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企业确需加班的,每日一般不得超过1小时、最多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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