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出台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新闻追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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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2日14:08 信息时报 |
时报讯 (记者王道斌汤南)人事部、卫生部联合制定推出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于19日开始实施以来,立即引起了广大报考公务员的人士关注。记者昨日通过采访得知,多数广东公务员对新的体检标准持肯定态度,并普遍认为这是一套更趋人性化的体检标准。而省市人事部门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广东省今后的公务员体检标准将以此次实施的全国性标准为准。 单位应建立健康监控机制 公务员周小姐表示,这个新标准是一种进步,体现了国家招考公务员报考者的目的是要“不拘一格降人才”,有才干的人不应该因为身体的自然原因被拒门外。但单位应该建立监控机制,掌握公务员的身体健康资料,一旦携带者乙肝病毒发作、具有传染性时,就应该安排他休息。 身为公务员的陈先生表示,乙肝病毒携带者又不是传染病人,报考公务员是选拔贤才,为什么要那么多不是标准的标准呢?陈先生同时指出,公务员的录用标准还应取消学历限制,选拔人才关键应该看能力。 广东此前曾出台相关标准 记者昨日还专门就体检新标准的有关问题采访了省市人事部门。据介绍,国家人事部在此方案出台前并没出台公务员体检标准,在这样的情况下,广东省在1997年就制定出台了《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并于2002年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其中就有除“大三阳”不合格外,其他情形的阳性(含“小三阳”)均为合格这一条。也就是说,乙肝病毒携带者早就被视为合格的了。(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