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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李架坠物砸破乘客头,谁负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2日14:23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闫晓光通讯员黎开颖)客车行李架上的货物掉落,砸伤了车中乘客,货主负责还是运输公司负责呢,日前深圳市龙岗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为运输公司有义务对安全性负责检查,因此该负赔偿责任。

  去年10月,家住湖南的周某(化名)乘坐长途汽车,准备到深圳的姥姥家看望,当客车就要抵达终点站时,突然一个急刹车,行李架上的一包重物落了下来,正好击中了周某的头部。周某当即因为剧痛而不能动弹,被送往医院急救,经诊断周某颅骨骨折、硬外血肿、头皮下血肿,共花费了医疗费近两万元。

  出院后,周某找运输公司索赔,遭拒;找货主索赔,也无功而返。无奈下,他只好一纸诉状将运输公司和货主都告上了法庭。

  在庭上,运输公司和货主拼命地互相推卸责任,运输公司说是货主没放好,才导致了周某的被砸。而货主则说是因为驾驶员停车太猛了,货物由于惯性才掉了下来,他没有责任。

  龙岗区法院日前审理认为,乘客买票乘车,与运输公司建立了运输合同关系。那么,运输公司就有义务保证乘客在车上时间的人身安全,乘务员更有义务对乘客行李架物品放置的安全性进行检查。因此,对乘客途中被行李架上坠落的重物击伤,运输公司应负赔偿责任。法院最后判决,运输公司要赔偿周某两万元的医疗费。(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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