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子女出国试行申报备案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2日14:27 信息时报 |
北京消息 记者前天从全国政协提案工作通气会上了解到,针对2004年台盟中央和张红武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和国企厂长经理直系亲属出国留学、定居申报备案制度的建议案》和《关于领导干部子女就业应成为重大事项报告内容的建议案》,中纪委决定从2004年7月起在湖北省襄樊市、山西省朔州市和北京市石油机械厂、神华集团下属的国华电力公司4个地方(单位)开展领导干部亲属出国、子女就业申报备案试点工作。中纪委表示:“目前这项工作正在开展之中。” 提案人建议,纪检监察部门还应建立“党政领导干部直系亲属出国留学定居情况档案”,作为干部人事档案的组成部分。申报人每年申报更新有关信息,或者在实际发生变更后两个月内申报。内容应包括:子女出国事由及所在国(地区)、出国费用及来源,以及银行账目等附属证明文件。对于延迟申报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申报人,纪检监察部门应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据悉,中纪委已于2004年启动了试点工作。《中国青年报》供稿(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