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承销十亿元“神华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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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2日14:31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社北京一月二十一日电(记者李鹏)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十亿元公司债券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自二十一日开始正式发行,主承销商是中国的开发性金融机构国家开发银行。 据悉,本期债券期限七年,募集资金将用于神华集团“神东矿区技改”和“肃宁至黄骅港铁路复线工程”项目。本期债券设计为浮动利率品种,票面年利率为基准利率与基本利差之和,基本利差为百分之二点五五,在债券存续期限内固定不变。 神华集团拥有中国最大的矿区——神府东胜矿区的开发权,是一家跨行业、跨地区的大型企业集团,主要负责统一规划和开发、经营神府东胜煤田和与之配套的铁路、电厂、港口、航运船队等项目。 国家开发银行是神华集团的主要贷款银行。作为政府的开发性金融机构,国家开发银行依靠以国家信用为基础,以信贷融资为基础,运用通过市场发债筹资,在关系国家经济发展命脉的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的大中型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等项目及其配套工程的建设,支持重大高新技术在经济领域的运用,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行业领域的发展。 截至二○○四年底,国家开发银行的信贷资产达一万三千七百八十六亿元;不良贷款率为百分之一点二一;资本充足率达百分之十点五一。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