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职务犯罪预防腐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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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2日14:58 春城晚报 |
昨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春林在省人代会上所作的《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明确了2005年全省检察工作的重点:针对公共投资和公共建设项目以及案件易发、多发行业和领域,深入开展专项、系统和重大工程项目预防腐败。 2005年,云南省检察院将按照中央关于反腐败的新部署,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的犯罪案件,以及发生在基层的以权谋私的犯罪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6类案件:一、利用审批权、人事权、司法权犯罪;二、重大工程项目中发生的职务犯罪;三、金融、土地管理、商品和劳务采购等领域中的职务犯罪;四、国有企业改制、资产重组和经营活动中贪污、挪用、私分国有资产的犯罪;五、党政干部、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六、其他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同时,对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拉拢腐蚀干部、危害严重的行贿犯罪,要坚决依法查处。 在职务犯罪预防上,坚持“三防并举”:一、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对制度不够完善、可能发生腐败之处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加以改进和设防;二、抓好过程性预防,结合办案,针对公共投资和公共建设项目以及案件易发多发行业和领域,深入开展专项预防、系统预防和重大工程项目预防;三、开展惩教性预防,利用反面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 马益华 段 毅(春城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