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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楼“变脸”写字楼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2日15:23 贵州都市报

  居住权受损成住户“心病”

  金黔在线讯高层商住楼“变脸”为写字楼,一些业主以合适的价格购得写字楼出租获得高额租金,承租公司以低价租用获得营业办公场地,而开发商也可少投资、少缴税费,看起来三方得益的“好主意”却成为其他大多商住楼用户的“心病”。

  一些商住楼用户反映,一段时间以来,他们的邻居变成了“××公司”、“××办事处”,原本安静的居住环境变成了市场交易、客户往来的公共场所,破坏了私人居住的私密空间;另外,出入大楼的人员由住户的家庭成员变成公司职工、公司客户和公司产品购买者,出入大楼的人员混杂,对住户的居住安全构成威胁,有的住户还深受破门入户盗窃之害。

  住户还反映,由于“变脸”写字楼,进出大楼人员成几倍的增加,大楼原有的住宅共用设施严重超负荷运行,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如人员增加电梯超负荷运行,会造成人身伤亡事故隐患;停车场不够用,影响车辆的进出;热水、冷水系统供水不足;用电负荷超出原设计功率……有的为了扩建公用设施,由物业管理出面,强行征收改扩建费用。这不仅造成大楼的安全生产隐患,还加重了用户的经济负担。

  此次,省政协委员陆辉君提出建议,建议省、市有关部门要把楼宇的前期开发和后期使用结合起来管理,出台有法规效果的管理办法。一是在开发商报建时要严格区分写字楼、商住楼,避免写字楼上主楼混建;二是商住楼入住后,业主不得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即使出租也只能作为出租房出租,承租者不得利用该房屋作为营业场所;三是对现有楼宇进行清理,保护住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一方面遏制住房的虚假需求,规范房屋出租者的经营行为,还能起平抑住房市场价格的作用,促进房地产的健康发展。

  作者: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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