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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题:流通领域全面实行改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2日16:10 红网

  从2003年下半年开始,湖南省工商部门开始推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体制改革。这项改革从根本上解决了老的监管体制的种种弊端,发动了最广大的商家对商品质量进行监管,让自觉抵制假货成为商家应尽的责任。

  改革的核心是三项制度:首先推行商品质量查验登记制度,要求经营者自觉对商品有关信息进行登记,而工商机关通过引导、督促、检查,从四个方面帮助企业落实经营者的查验登记责任。

  这项制度要求企业建立索证索票制度,经营者必须采取索证索票等方式,查供货主体,验供货商品,以确保供货方是合法正规的企业;经营者还要建立“两本台帐”,如实记载商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进货时间,商品来源,保质期限和索证种类等内容,从事批发业务的企业和经营涉及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商品的企业还要建好销货台帐,如实记载所售商品名称、规格、数量和销售时间、销货去向等内容;经营者在商品入库前,应对供货主体和商品质量状况进行查验,存在问题的坚决拒绝入库;各大型超市、商场、集贸市场设立简易商品质量检测点,对进场商品实施质量检测,安全监控。

  这项制度还要求企业应建立日常检查制度和不合格商品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经营者不合格商品退市责任。经营者必须做好上柜商品尤其是食品、药品、饮料、化妆品等易变质商品的经常性清查,一旦发现失效变质、过期、霉变以及其他不合格商品,立即下柜,停止销售。在哪一个环节出现不合格商品,工商部门就将追究哪一个环节的责任。

  其次,工商部门要求企业建立健全重要商品市场实行准入备案制度。重要商品是指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农业生产资料以及消费者反映质量问题比较集中的商品,据工商部门介绍,当前主要是食品、农资、电器、装饰材料4种商品。凡是销售这些商品的生产企业、经销商应向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供商品质量信息,包括:生产企业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产品名称及商标;产品质量合格证;国家强制认证标志;质检报告;生产、卫生许可证;经销授权;经营协议等;进口商品的商检标志、海关税票、检验检疫证明等。

  此外,工商部门将采取引导的方式推行重要商品“场厂挂钩”、“场地挂钩”制度。凡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必须与定点屠宰厂、定点水产品养殖场、蔬菜生产供应基地、食品加工厂家挂钩,销售其产品;经销食品、粮食、汽配、化妆品等重要商品的专业市场、超市和大型商场建立、实施协议准入制度;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与市场内的经营者、举办商品展销会的单位与参展商之间签订商品质量保证合同、诚信经营协议等,确保商品质量达到入市标准。长沙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说,工商部门将积极引导商家与优质的供应商、基地进行挂钩,确保商品质量。

  改革同时强化了商品质量抽查、商品质量信息公示、不合格商品的退市机制和商品质量日常监管和市场巡查四项措施,对工商部门的日常商品质量抽检,信息公开,不合格商品处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使工商行政执法手段进一步加强。(稿源:红网)(作者:欣悦)(编辑:李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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