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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仅清理取缔非法驾驶培训机构还不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3日01:11 红网

  据1月21日广州多家媒体报道,广州市将从1月起至11月开展为期10个月的驾驶培训专项整治,重点是清理取缔非法驾驶培训分支机构,规范驾驶培训机构经营行为,提高培训质量,保障驾驶培训机构及学员的合法权益。对此,笔者认为,仅仅清理取缔非法驾驶培训分支机构还不够。

  据介绍,目前广州市驾培市场普遍存在两大问题。一是相当一部分的驾驶培训机构采取应试教学的形式,教学内容没有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想方设法减少培训课时,通过价格竞争争取生源,造成“驾校越规范越难活”的局面;二是驾驶培训机构经营行为不规范。擅自设立招生培训点,一些驾培机构违规占道训练,培训过程中乱收费(学员要交300元保证金)时有出现。这些问题导致学员驾驶技能不高,实际操作能力不强,即使通过了考试,仍不能很好适应实际驾驶操作。

  在笔者看来,产生上述问题实际上是广州驾照考试中存在舞弊的一个重要体现。考官之间不同的考试标准使得“驾校越规范越难活”成了可能,不取消这种可能性,而单纯地清理取缔非法驾驶培训分支机构,将很难治标治本。实际操作能力不强的学员“考”得驾照的行为如果是错误的,首先应该问责的是“问题考官”而不是由此获利的非法驾驶培训分支机构。再说交委有补漏洞的义务,现在不去堵漏而打钻空子人的板子,显然是打错了板子。

  诚然,实际操作能力不强的学员“考”得驾照的行为,侵犯了正规驾校的整体利益,也变相地侵犯了其他学员的利益。清理取缔非法驾驶培训分支机构,将“问题考官”的责任推脱或转嫁到其他人身上,显然混淆了角色。清理取缔非法驾驶培训分支机构,以及“新手撞死人倒查驾校责任”等措施,看似很严厉,但真正该受处罚的“问题考官”却无伤大雅。

  因而,笔者认为,在驾驶培训专项整治问题上,除清理取缔非法驾驶培训分支机构外,还应该采取最简单的方法——“律人先律己”,控制“问题考官”的舞弊行为,使他们不敢随便违规给学员顺利过关,而不仅仅是拿那些非法驾驶培训分支机构来杀鸡儆猴。否则,交委用再长的时间来开展驾驶培训专项整治,也只能是事倍功半,甚至做无用功。(稿源:红网)(作者:曾春光)(编辑:杨国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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