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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驶令难阻上路 电动车游击出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3日08:43 南方都市报

  “轿车贵,单车累,公交没位,电动车轻松又实惠”,出行需求与城市管理如何协调

  禁驶令难阻上路 电动车游击出行

  周末观察

  “轿车贵,单车累,公交车没位,电动车轻松又实惠。”尽管广州交警部门表示,广州对电动自行车拟不予登记,电动车不得上路,但广州的电动车还是在马路上屡见不鲜。连日来,记者对广州的电动车上路情况进行了调查。

  骑车者

  爱它轻便灵活环保

  “轿车太贵,单车太累,公交车没位。”去年“五一”节后,广州大街小巷开始冒出越来越多的电动单车。

  住在白云区的莫先生对记者说,自己喜欢电动单车,“其实很方便啊,在几公里到十多公里的路程内,电动单车轻便灵活又环保,给大家的生活带来很大的便利,尤其是对于近距离上下班、平时经常需要买菜的妇女来说,显得比较适合。”现年27岁的莫先生称,他就是去年7月份花了1800元钱,在白云区某专卖店给女朋友阿燕买了一辆。

  据天河区一家电动单车销售店的老板介绍,眼下买电动单车的用户主要集中于单身女子和家庭妇女,一小部分是50岁左右的老年人。

  莫先生有些失落地说,女友自从有次骑电动单车被罚过一回50元之后,就很少骑了,偶尔买菜时才骑。一名陈女士认为,即使限制电动单车上路,也只应当在繁忙路段或繁华区域限制,在部分郊区及农村就没有必要限制。

  对电动单车该否上路,市民反映和意见不一,有爱也有恨。家住荔湾区的胡先生对记者说,本来广州为了目前大规模“限摩”费了多大的劲儿,现在马路上、街头边又突然冒出许多电动单车来,还是要适当限制车速和路段才行。胡先生解释说,电动单车如果开起来与摩托车的速度差不多,在路边行驶容易撞到路人;电动单车既然是按照非机动车辆管理,就不允许在机动车道上行驶,否则,在机动车道上乱钻会加剧广州的交通堵塞。家住越秀区的郑先生则直言,从长远“禁摩”考虑,他支持广州交警目前的态度。

  产车者

  斥巨资建生产基地

  1月19日上午,记者赶到白云区新市镇长红第三工业区采访,广州赛德马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地点和工厂都在这里,该公司是广东省自行车行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

  公司总经理廖军对记者说,2004年5月初,公司投资数千万元兴建的年产量为20万辆的新生产基地落成。“预计新基地将增强凯骑(公司旗下主要品牌)电动车的市场竞争力。”廖军表示,同年5月1日起实施的新交法规定电动自行车按照非机动车辆管理,“这对我们来说是政策上的重大利好消息,当时我们决心要在电动自行车产业干一番大事业。”

  专业人士说,作为市民交通代步工具,电动自行车的舒适、经济和绿色环保特性,与传统汽车耗用石油资源、产生的尾气粉层颗粒造成大气污染相比,具有相当多的优越性。

  卖车者

  去年九月前大旺销

  赛德公司信息主管江锦民告诉记者,公司一度在广州有30多家专卖店,主要分布在白云、黄埔、番禺、花都等地,白云区就有10家,去年6-8月达到销售高峰,价格1000-2000元的车型受热捧,大多店的销售业绩达100多辆/月,业绩最好的店达150多辆/月,估计高峰时期,广州市场的月销售量在8000辆以上。

  去年9月是广州电动单车销售市场“花明柳暗”的转折点。当月市交警部门明确表示对电动自行车拟不予登记及不准上路。

  记者随后走访了广州多家电动单车销售店。沙河大街附近某专卖店老板文某告诉记者,他是个体户,店铺面积40多平方米,经营范围就是专卖某品牌的电动单车,申请工商营业执照时跟其他的普通个体户没有任何区别,税务登记手续齐全。文某惋惜地说,“眼下一天能卖1-2辆车都不错了”,从去年9月开始,原本每天卖3-5辆车的火爆场景明显冷却了,业内资深人士称,去年销售电动单车最火时,广州市场上的各类经销商有近400家,后来由于可预见的政策变数风险,大部分店铺考虑到利润因素已转业经营,廖军估计,目前广州市场上剩下了100多家相对稳定一些的专卖店。

  管车者

  “轻摩化”藏安全隐患

  虽然政府禁止电动单车的声音不绝,但市民和市场却表现出了高度的热情。据了解,目前广州市民拥有电动单车数量已达6万辆左右。

  广州交警部门于去年9月明确表示,全市对电动自行车拟不予登记及不准上路,交警部门已经开始对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进行纠正教育和执罚。

  交警部门解释,电动单车的安全隐患不容忽视,正逐步“轻摩化”,而且此类个体交通严重占用道路资源,影响正常的交通秩序。另外,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但广州很多道路没有划定非机动车道,致此类车没有行驶的道路。

  本报记者 张斌

  他山之石

  国内多个城市准许“电马”上路

  从1999年产销13万辆之后,以每年翻一番的速度,目前中国电动单车已达400多万辆。目前,上海、江苏等地区已经开始给电动自行车上牌,已经有40万辆电动自行车行进上海。

  新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将电动自行车纳入了非机动车的范畴,但对于能否上路行驶未作明确规定。法律规定,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管部门登记后方可上路行驶。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图:

  一辆电动自行车在几辆小车的包围中仍显得不慌不忙。本报记者 严明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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