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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源县会川镇拖欠工程款10万余元六年未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3日09:47 兰州晨报

  渭源县会川镇拖欠工程款10万余元六年未还

  工程队状告镇政府

  渭源县会川镇君安小学教学楼已投入使用6年,但镇政府拖欠施工单位的10万余元工程款却迟迟没有结算。讨要无果后,施工单位将会川镇政府告上了法庭。

  后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渭源县人民法院于2004年4月28日出具了一份民事调解书,之后,会川镇政府却拒绝执行。

  无奈,施工单位要求法院强制执行,然而,县法院在收取了强制执行费两个月后,施工单位却仍“颗粒无收”。欠款镇政府成被告1998年5月8日,渭源县强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强盛公司)与渭源县会川镇政府签订了修建君安小学校教学楼的合同。然而,教学楼建成已投入使用6年了,镇政府拖欠的10万余元工程款却始终未付清。

  2004年4月,强盛公司以拖欠工程款为由将镇政府告上法庭。渭源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进行了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由被告渭源县会川镇人民政府分5次给付原告强盛公司工程款10万余元。

  拿到法院调解书后,强盛公司项目部常经理原以为6年来的讨债路就要结束了,可是接下来发生的事又让他凉透了心。质疑县法院不作为强盛公司项目部常经理告诉记者,根据法院调解后达成的协议,2004年年底,被告会川镇政府应当首付给原告强盛公司3.7万余元,但被告在2004年年底仍分文未付。

  面对镇政府的再次失信,强盛公司向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然而,县法院在收取了强盛公司89元强制执行费后,却迟迟没有任何举措。之后,他找到县法院执行庭了解情况,执行庭一位负责人告诉他:“县上干涉这件事呢,我们没法执行。”对此,常经理认为,镇政府之所以视具有法律效应的调解书为一纸空文,就是因为县法院不作为所致。说法镇政府没有钱随后。记者采访了渭源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张庭长。张庭长告诉记者,法院2004年11月29日收取了强盛公司89元强制执行费,对镇政府财务进行检查。检查结果显示,镇政府的账上没钱,除了办公大楼外,镇政府4辆小车也全部挂在私人名下,而根据有关规定,政府办公楼和车辆不在扣押范围之内。但对于县上干涉还款的说法,张庭长予以否认。随后,渭源县人民法院田副院长称,此案久拖未决是因为新旧镇长还没有进行债务移交所致。但记者看到,在2004年4月28日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上,被告法定代表人正是现任镇长。

  本报记者陶晓春石玉龙(来源:兰州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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