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洋县原县长王文富受贿29万余元获刑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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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3日11:02 新华网 |
沙洋县原县长王文富因受贿罪,日前被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7年。 王文富出生于1954年,事发前任沙洋县委副书记、沙洋县县长,2003年11月29日被正式逮捕。检察机关查明,1996年下半年至2003年8月,王文富先后28次从14人手中收受贿赂235000元人民币、7500美元、1000德国马克,共折合人民币294240.93元。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王文富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二审此案,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量刑适当,故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特约记者原风)(完)(编辑 逸寒)(来源:楚天金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