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哥们强暴女友 涉案两犯同犯强奸罪被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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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3日16:15 新华网 |
一名外地男子竟协助哥们强奸自己的女朋友,两人均因犯强奸罪被判刑。日前,金山区人民法院对此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何某和黄某犯强奸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和三年六个月。 何某和黄某均系四川省射洪县来到上海金山的打工人员。由于是同乡,两人成了好哥们,黄某一直称何某为大哥,何某在金山区石化的一家餐厅里担任厨师。 去年4月20日,黄某在石化的某学校门口搭识了被害人顾某,并于当晚及次日晚在两人各自的暂住地先后发生了性关系。 后来,黄某将此事告知其哥们何某,何某提出想要“见识”一下顾某。4月25日晚,何某带了一些酒食来到黄某暂住地,两人边喝酒边等顾某。晚上10点半左右,顾某回家后即被黄某叫到其暂住地喝酒。 酒后,黄某与顾某发生了性关系,后何某也欲与顾某发生性关系,不料,却被顾某拒绝。结果,何某在黄某的帮助下对顾强行发生了性关系。 事后,顾哭泣,认为黄某不是真心喜欢她。黄某抽出水果刀威胁顾不许哭喊。次日凌晨1时30分许,顾向黄假称要吃感冒药,趁黄拿药之机逃离案发现场,并向公安机关报案,遂案发。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何某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被告人黄某帮助何某实施强奸犯罪,其行为亦构成强奸罪。何某在强奸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黄某在强奸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可从轻处罚。(通讯员/徐永其记者/陆慧)(来源:新闻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