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秋菊”们打得起官司——市人大代表建言推广“法律援助与法律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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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3日16:32 新民晚报 |
为“秋菊们”提供法律援助,这不仅是法治社会的需要,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在市人代会上,法律援助引起了代表的关注。 记者获悉,法律援助条例已准备列入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计划。 将法援写进预算报告 法律援助是政府为特定困难群体提供的法律服务,这是政府做的实事,应该把这件实事明明白白告诉市民。 市人大代表钱丽萍律师和徐晓青律师建议,在今后的市人代会预算报告中写进与法律援助有关的财政预算,让代表清楚地知道,1年当中,大概有多少财政预算是用于法律援助的。 这样的透明预算将有利于实施法律援助制度,让法律援助经费得到切实保障。 微小企业列入法援对象 有一位再就业人员贷款创办了一个瓶盖厂,专门生产汽水瓶瓶盖。开业不久他就遇到了麻烦,他将货物都发给了买主,3个月过去了,1分钱货款也没收到。 银行的贷款等着要还,工人的工资等着要发,他想打官司解决欠债。可是,打官司要先请律师,可是,钱从哪里来? 钱丽萍代表说,目前法律援助大多是针对特定困难个人的,如果在上海即将制定的法律援助条例中,将微小企业也纳入法律对象,这将有利于鼓励创业,促进就业。 “法助”延伸“法援” 一位残疾市民将钱借给了朋友,接下来,拿到钱的朋友很快就“蒸发”了。上了当的残疾人从来没有登记过法律援助,他就直接到了徐晓青代表的律师事务所,事务所最后帮他打赢了官司。 徐晓青代表说,在法律援助之外,为残疾人、老人、下岗人员免费提供法律服务,“秋菊们”需要这样的“法律帮助”,毕竟,并非所有的困难群体都符合法律援助的要求,“法律帮助”正是法律援助的扩大和延伸。目前,上海有近6500名执业律师,律师群体正是为社会困难群体提供“法律帮助”的社会资源。 本报记者姚丽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