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十届人大常委会十三次会议闭幕 通过两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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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3日20:48 红网 |
红网长沙1月23日讯(记者肖雄)1月23日下午,湖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在长沙闭幕。本次会议听取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对有关地方性法规审议结果的报告、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选举、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原则通过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文件,补选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等11项议程。 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时昌主持。 会议首先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申群善、钟实分别所作的关于《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湖南省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2件地方性法规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谢佑卿所作的关于选举、补选省十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湖南省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2件地方性法规和《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郴州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换届时间的决定》;会议确认易炼红、朱光葵、张凤来、刘平、刘国湘、齐振伟等6位同志的省十届人大代表资格有效。现在,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共有代表770名。 会议还原则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稿)、《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程(草案)》、《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 会议还投票表决,补选省高级人民法院代院长江必新为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之享、庞道沐、颜永盛、王四连和秘书长刘永寿出席会议。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甘霖,省高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江必新、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何素斌,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事机构、工作机构和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稿源:红网)(作者:肖雄)(编辑:何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