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荣成市审结一起非法传销案 两名传销人员被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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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4日08:47 水母网 |
本报讯(首席记者朱丽娜)用发展下线成员就能从其所交纳的费用中获取高额回报为诱饵,组织和参与传销保健品。近日,荣成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传销案件,传销者齐某和耿某因犯非法经营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和八个月十五天。 据了解,齐某于2002年组建非法传销组织传销“珍盖”保健品,规定参加者交纳人民币2610元即可取得加入和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并可从发展的下线成员所交纳的费用中获取高额回报。此后,齐某及其他参加者先后在天津市、河北省霸州市及山东省荣成市等地进行传销活动,非法经营额达12万余元。2003年,耿某加入该传销组织,从事非法传销活动,个人违法所得共2万余元。去年11月,荣成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齐某和耿某非法经营罪,并提起公诉。经荣成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齐某和耿某采用传销手段进行经营活动,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耿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十五天。 责任编辑:林天波(来源:威海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