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线下“违规”钓鱼被电死 新洲鱼塘赔偿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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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4日09:52 武汉晚报 |
本报讯 (记者 杨明安通讯员陆昕)10万伏高压线下“违规”钓鱼,人被电死,鱼也遭殃及变成畸形。昨日,新洲区法院披露:本案死者家属获鱼塘主人赔偿1万元,供电公司自愿给付经济帮助费1万元。 去年6月26日,陈某与朋友一行10余人一起,受邀到新洲区涨渡湖农场张某承包的鱼塘有偿钓鱼。 法院查明,在钓鱼过程中,陈某选择的鱼塘上方有黄冈供电公司所有的10万伏高压线。同伴及张某均劝他:“高压线下不能钓鱼。”张某的鱼棚及高压线铁塔上更有明显的警示字样,但陈仍坚持在高压线下垂钓,不慎将渔杆碰到高压线而被击身亡。 记者了解到,因遭电击,鱼塘的鱼当即被击死数百斤。事后,未死之鱼也因此长成畸形,形状各异,无人购买。 为了索赔,陈某的家属告了黄冈供电公司及鱼塘承包人张某。但法院审理认为,供电公司已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履行了相关义务,没有责任。张某有偿让人钓鱼,是一种经营活动。虽然他对陈某进行了告诫,但因制止不力,以致事故发生,因此,张某有一定的赔偿责任,法院认定为1万元。 法院认为陈某本身具有严重过错,当承担主要民事责任。“鬼门关”下钓鱼可以休矣 就在18日,本报6版也曾报道一垂钓者高压线下钓鱼“钓”走了性命。据我市各区法院统计,我市每年因在高压线下钓鱼丧命,从而引起家属打官司的事件不下20起!如果加上那些自行私了而无法统计的例证,则更是一个不小的数字。 以如此方式结束人生旅程,实在令人扼腕。“鬼门关”下钓鱼,可以休矣。(来源:武汉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