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时评:期待“通报”后的下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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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4日21:47 人民网 |
王克安 据报道,1月18日,河南省开封市对上班时间出现在洗浴场所的50辆公车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情况是,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从1月12日至18日,开封市组织人员到一些洗浴场所进行突击检查,结果发现,一些洗浴场所门前停有不少公车,个别党员干部竟然在上班时间泡澡、打牌,甚至赌博,开封市纪委组织人员对这些车辆核实后,发现共有50辆公车。 看过这样一条消息,我感触良多。 一个突出的印象是,腐败现象在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单位还在不断地扩大和蔓延,开封就是一例。 第二个突出印象是,腐败行为似乎是越来越“公开化”了,已经达到“明目张胆”的地步。大白天,又是“上班时间”,开着“公车”,又将车大摇大摆地停在“洗浴场所”,事情到了此等地步,难道还不足以让人感到问题的严重性吗? 问题的严重性质还在于,第三,看“背景”。我这样想,如果事情发生在五年前,或三年前,或一年前,或半年前,或者干脆就是一个月以前,虽然不能说不算什么,那总还能够让人想得通;可现在是什么时候?现在正是全党上下大张旗鼓地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时候。恰恰在这种时候,出现如此这般情况,可谓是“顶风上”了,“胆量”何其大啊! 我还有一个较为突出的印象,就是,多少年以来,在不少地方文件中,每当披露某些腐败现象或某种不正之风时,纪律处分“决定”也好,某个事件“通报”也罢,内中几乎总是要挂上一句——这仅仅是“个别党员”、“个别现象”之类的字样。我相信,当然相信,该地区党员干部“多数或大多数是好的或比较好的”;相对于某一个地区几万、十几万或几十万党员干部来说,这“50名”党员干部(我估量一下,“50辆车”,即使1辆车里1个人,至少也有50人吧)无疑是个小数目,是“个别现象”,所以,出现几十、几百个不良分子也算不了什么,似乎不值得大惊小怪。但窃以为,某些地方之所以经常强调那不过是“个别现象”,似乎在为本地区“护短”,生怕人家说你这个地方“政绩不佳”,甚至会影响到日后的“升迁”。其实,这也是一种“地方保护主义”,是“另类地方保护主义”,是地方保护主义的一个“变种”。 问题是,我们要“从严治党”啊,如果我们认为这不过是“个别党员”中存在的“个别现象”而掉以轻心,甚至姑息迁就,就像以往我们经常看到的那样,满足于“发通报”,例行公事,或者对于那些情节严重的违规违纪甚至违法者也仅仅是给个“警告”或“严重警告”了事,是治不了腐败的。我认为,既然要“从严治党”,进而“从严治国”,那就应该真正地“严”起来,对于屡教不改者,该开除党籍的就“开除党籍”,该开除公职的就“开除公职”,毫不留情,毫不手软。 鉴于上述种种考虑,我想,就开封这一次情况而言,除“通报”之外,我更希望能够看到“下文”,看他们究竟是如何“严肃处理”的。“严肃处理”之类的话,人们听的已多了,到底“兑现”多少,大多数人们是“心中无数”的,也希望通过这次“严肃处理”让人们心中不再有疑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