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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车位管理协议别想拿新房钥匙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5日02:15 现代快报

  “我不同意签车位管理协议,物业竟说不给我房屋钥匙。”昨天,邢先生向快报反映。

  邢先生在百水桥的百水芊城购买了一套房子。本月初,他将房款全部交齐,只等物业公司给他房屋的门钥匙。

  “前几天,物业公司要求我们每个业主都签一个协议,是关于机动车车位使用管理服务费的,地上每个月70元,地下每个月120元。”由于邢先生没有车,当即拒绝签订这个协议。“随后,物业公司人员告诉我,不签协议就不能拿钥匙。我认为这很不妥,因为协议和钥匙没有直接关系,而且我根本没有车。”

  长江物业公司办公室主任毛小姐对记者说:“很多协议必须在业主入住前签署,否则以后很难管理,这个协议只针对有车的业主,像邢先生这样的情况签这个协议只是形式,以备他以后购车,目前他不需要缴纳车位使用的管理费用”。

  毛小姐说,公司员工不会因此而扣下业主的房屋钥匙,她表示会立刻解决此事。 见习记者张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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