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取消14项行政审批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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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5日02:15 现代快报 |
快报讯(通讯员鲍平树华记者钱晓敏)日前,南京市地税局为简化办税手续,在2004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取消了14项行政审批权。 分别是:企业调整固定资产残值比例备案权,社会力量向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资助研究开发经费税前扣除审核权,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核准权,上交的各类基金税前扣除审核权,亏损弥补的审核,成本计算方法、间接成本分配方法、存货计价方法改变的审批,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的审批,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限的核定,部分行业企业广告费税前扣除标准的审批,工效挂钩企业计税工资方案的核准,提取坏账准备金的审批,部分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确认所得、债务重组所得、捐赠收入均匀计入应纳税所得的核准,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审批,软件企业认定和年审、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产品认定审批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