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连星围棋道场违规招生被勒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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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5日04:01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记者 许尽义 每到寒假,一些社会办学机构就将眼光“瞄”在学生的身上,铺天盖地的招生广告和宣传也让学生家长晕头转向,担心上当受骗。近日,本报就接到学生家长的举报,反映南京三连星围棋道场在未取得《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及物价部门审批许可的情况下,大量散发广告,举办围棋入门、初级、高级、定段、低段、高段、职业预备班等各种围棋班级,进行违规招生、教学。记者昨日就此进行调查,教育部门表示将对此严查。 投诉:道场竟顶风违法招生办学 据这名学生家长反映,2003年3月3日,南京三连星围棋道场在玄武区成立,同年8月25日与鼓楼区宁海路社区服务中心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开始从事招生教学工作。在其招生广告宣传单上,三连星围棋道场号称是省内首家专业围棋道场,是中国围棋院培训单位及江苏棋院围棋培训基地,总领队为省棋院相关负责人担当,多名职业棋手联合执教。 在该家长出示的《南京三连星围棋道场招生广告》宣传单上,记者也看到这样诱人的广告:“每位优秀学员每年可代表道场参加全国专业比赛并出访日本、韩国,并可向省棋院及国家队输送。”道场还称,2004年,该道场共获得南京市赛5项冠军,总成绩位列全市培训单位之首,有段位学员突破200名。然而,对这样一家成绩显赫的围棋道场,这位家长十分肯定地说,三连星围棋道场不具备办学资金、也未取得《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物价部门对其办学收费也没有审批过,这家道场居然还不具备办学场地和设施,违背了《江苏省社会力量举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暂行规定》,是地道的顶风办班,违规招生,教育部门应予以取缔。 调查:招生负责人自称是临时工 接到举报后,记者以学生家长的身份致电三连星围棋道场进行咨询,一位自称是李老师的工作人员客气地向记者介绍了一番,她告诉记者,道场寒假期间无段班平时的课程均为白天培训。集训分两期,24日到28日的班级已经报满了,暑假时也是期期“爆满”。初级集训培训收费为80元,提高的每期收费是180元,定段标准的收费是200元,培训期都是5天。李老师告诉记者,学生报名不需要任何手续,但当记者提出道场是否具备办学招生许可时,对方做了肯定的回答。 是正规办学?还是家长投诉的违规办学呢?昨天上午,记者来到位于云南路上的三连星围棋道场进行实地调查。在宁海路社区服务中心五楼,记者看到,几间屋内确有不少六七岁的小孩在边玩边下围棋,但在场没有指导老师。一名女工作人员把记者当是来为小孩报名的,解释指导老师有事出门了,让记者到办公室报名。 在办公室,一名负责招生报名的妇女正忙着接学生家长的电话。记者看到,墙上除了中国围棋协会颁发给三连星围棋道场的一份“培训单位证书”外,其他的资格证书都没有。在亮名身份,是对学生家长反映道场违规招生一事而来后,不料这位招生的妇女竟称她只是一名“临时工”,只是来帮忙的,对道场有没有资格招生,她搞不清楚。在记者的要求下,该工作人员找来了一位姓张的老师,张老师解释:“所有的招生手续应该都全的,执照都在负责人手上。”(据记者事后了解,张老师是三连星围棋道场的合伙人之一)据介绍,非学历教育机构 必须在市级主管部门申领办学许可证,其收费项目和标准报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备案。教育机构应将物价部门批复的收费文件或《收费备案表》,连同《办学许可证》悬挂于招生收费办公场所显眼位置。既然三连星围棋道场具备招生办学各项手续,为何不在招生的场所悬挂呢?对此,这位姓张的老师只是简单地表示不知情。 说法:教育部门已下发停招通知 那么,南京三连星围棋道场是否如张老师所说的已经取得所有办学资格了呢?记者随后来到了南京市教育局职业与社会教育处核查。教育局职社处的徐处长一听记者反映三连星围棋道场后立即表示,市教育局已经接到了学生家长的投诉。经调查,三连星围棋道场是由玄武区体育部门批准的,在玄武区取得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后来搬到了鼓楼区,手续肯定是不完整的,也就是说三连星围棋道场不具备招生办学的资格。教育部门已经对三连星围棋道场明确表态了,即使三连星围棋道场工商营业执照上有“教学培训”的内容也是无效的,因为工商部门没有审批单位从事招生办学的许可权。 徐处长说,市教育职社处已经将此案转到鼓楼区教育局对此进行查处,鼓楼区教育局已经对三连星围棋道场违规招生办学行为下发了“停止招生通知书”。目前,三连星围棋道场正在向鼓楼区教育局办理手续。在未取得办学资质时,任何招生办学活动都是违法的。 据了解,非学历教育机构,应向所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相关材料,经所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合格后,才能进行招生办学。 对三连星围棋道场目前的招生办学行为,鼓楼区教育局社办办公室的严主任表示,鼓楼区教育局社办上周已经通知三连星围棋道场停止招生行为,鼓楼区教育局将对此继续调查。目前,三连星围棋道场还在准备材料申报,至于最终是否能得到审批,教育部门只能看道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南京市教育局法规处的一位同志告诉记者,《江苏省社会力量举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暂行规定》第十条和第十二条规定,即“办学应当……取得社会办学许可证”,“教育机构取得办学资格(含试办期)后,凭审批机关出具的同意办学的批文和办学许可证,依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的有关规定,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及相关手续;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对违法招生办学的机构,教育部门有责任进行查处,并没收其非法所得。 截至记者发稿时,三连星围棋道场的相关负责人到本报解释说,道场确实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因为道场以为有执照就可以招生了,受到了一些误导,目前,相关手续道场正在积极办理之中。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 《江南时报》 (2005年01月25日 第二十九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