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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查房地产业偷税大幕将拉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5日04:47 济南日报

  本报1月24日讯(记者赵英明)房地产业偷逃税款已经引起了省、市有关部门的特别关注。记者今天了解到,房地产企业偷税的手法相当多,税务部门已将其列入今年税收检查的重点。

  据历城地税稽查局局长王嘉禄分析,房地产业偷逃的税款有营业税、土地使用税和企业所得税。

  营业税偷税的方式主要是少报营业收入。一是取得预收款、订金后不记入“预收账款”科目,而是私设账外账。二是收到的预售房订金不记入“预收账款”科目,而是记入“其他应付款”科目长期挂账。三是收取的各项代垫费用、基金,如煤气、暖气入网费和有线电视初装费、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等,记入“其他应付账款”科目,不记入营业收入。四是企业在购买土地过程中存在以房换地、以地换房行为,而且在交易过程中不申报、不记收入,在销售过程中存在以房抵建筑费、材料费等行为。五是自用的商品房不结转营业收入,长期挂在“开发商品”科目下偷逃税款。

  土地使用税的偷税手法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不及时办理纳税申报,而税务机关又不能及时掌握土地出让信息,无法及时收取。

  企业所得税偷税数额也比较多。由于房地产业是开发周期长、投资数额大的行业,加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制度、税收政策仍在逐步完善当中,有的企业不惜铤而走险,在账簿上多列成本。

  到底有多少家房地产企业在偷逃税款,记者无从得知,但仅从历城地税稽查局去年的专项检查结果可略见一斑。2004年该局对辖区内13家房地产企业进行检查,其中10家存在问题,查处税款约2000万元。

  房地产业偷逃税款已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前不久召开的全省财税工作会议指出,江苏和浙江房地产业提供的税收已占到总收入的40%以上,成为拉动当地税收收入增长的一大亮点。我省的房地产开发面积和基本建设投入总量与其相差不大,但提供的税收收入却相差甚远。在随后召开的全省地税工作会和国税工作会上,地税和国税部门分别提出,今年将加强对建筑和房地产业的专项税收检查。前几天在我市国税局和地税局召开的工作会上,该行业已被正式列入2005年税收检查工作重点。有关人士指出,清查房地产业偷税大幕即将全面拉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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