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中巴车爆炸案告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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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5日05:41 中国青年报 |
本报乌鲁木齐1月24日电(记者李润文刘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在今日上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新疆“1·20”中巴车爆炸案告破,这属于一起恶性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白青华已在爆炸中死亡。 1月20日13时15分,一辆从新疆独山子开往乌苏的中巴车在行驶途中发生爆炸,致车上司乘人员11人死亡、7人受伤。目前死亡人员的身份已经确定,共有4女7男,其中7名汉族人、2名维吾尔族人和2名哈萨克族人。受伤人员已经脱离生命危险,在新疆奎屯医院和独山子医院接受治疗。 经公安部门调查,犯罪嫌疑人白青华系四川人,1955年出生,自幼父母双亡。近几年他在新疆打工,从事挖煤、修路等工作。白于2003年3月在新疆乌苏市乌姆克煤矿打工时被砸伤手指,当时乌姆克煤矿赔偿其两万元。白认为仲裁不公,赔偿太少,因此迁怒于社会,曾多次扬言要制造爆炸案件。此案发生以前,白青华曾给乌姆克煤矿矿主打电话,勒索20万元“赔偿金”。 爆炸案发生后,公安部门在白青华居住的旅社找到一份他离开旅社之前给店主的留言,大意是因为没有要到钱,桥上的车就是我炸的。 白青华在离旅社50米的地方乘上独山子开往乌苏的中巴车,5分钟后中巴车发生爆炸。 警方在白青华的住处发现27把雷管线和炸药包装纸等物证。经过侦查和鉴定,公安部门确定这起爆炸案是白青华制造的刑事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