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是鞭炮事故最大受害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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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5日08:09 齐鲁晚报 |
本报1月24日讯(记者刘洪智)烟花爆竹作为危险物品,一旦燃放不当,极易造成人身伤害或引发火灾事故,尤其是孩子更容易受到伤害,为此市民在遵守限放规定的同时,一定要注意安全燃放细则。 据调查统计显示,1991年济南市区各大医院共收治被鞭炮炸伤的市民350多例,1993年为410多例,其中70%以上是孩子。1994年禁放以来,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人员伤亡大量减少,平均每年30多人。 今年是禁改限的第一年,燃放烟花爆竹除遵守限放规定外,警方提醒还应注意以下问题:到批准的专营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不要购买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不要购买禁止燃放的品种;不要在民用建筑和公共走廊、楼梯、屋顶、阳(凉)台、窗口等禁放的地方燃放;燃放前要仔细察看产品说明书及燃放注意事项;选择比较空旷的地方燃放,燃放者与观看者保持一定的距离;升空类烟花爆竹不横放、斜放;不将头伸向烟花爆竹的正上方点火或察看点燃后熄火的烟花爆竹;不让未成年人单独燃放烟花爆竹;对未点燃的烟花爆竹进行两次点燃,采用水浇失效法;不用已经点燃的烟花爆竹点燃其他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单位、临时销售点严禁在现场燃放演示。 民警特别提示,燃放烟花爆竹时,不能利用燃放烟花爆竹借机闹事、打架,不用烟花爆竹威吓或者取笑他人,不得向行人、车辆发射、投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