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酒案原告索赔300余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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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5日09:34 南方都市报 |
毒酒案原告索赔300余万 被告表示愿赔但没钱,辩护律师认为应由其所在单位赔偿 本报讯(记者吴秀云)造成14人死亡、39人受伤,震惊全国的“5·11”广州毒酒案昨天上午再次开庭。19名受害人连同家属一共62人向程才明等15名被告索赔共计300多万元。而15名被告都表示“愿意赔偿,但没钱”。他们的辩护律师表示,不应由被告赔偿,应由他们所在单位赔偿。 诉讼争议少庭审结束较早 “对不起被害人”以及“早知今日、何必当初”,是15位被告被问及赔偿意见时的共同反应。勾兑并出售白酒的作坊老板娘郑爱娟,更是当场痛哭、泣不成声。15名被告多数声称自己是“农村的”、“打工仔”,根本没有能力赔偿。15名被告的律师的辩护意见大致是:不应由这些被告赔偿,应该由他们所在的单位赔偿。 由于诉讼双方对事情经过没有争议,昨天仅用了2个小时就结束了庭审,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部分原告连夜从外省赶来 昨天上午,不少受害人及其家属早早地从白云区竹料、钟落潭等镇前往广州市中院旁听案件审理,部分原告连夜从江西、湖南等地赶来。 8个多月大的小强,将来只能通过照片看到父亲黄广平(化名)的模样。去年3月12日,挺着大肚子的周清莲(化名)和只有一岁的女儿坐了一夜汽车赶到医院,因毒酒中毒的丈夫黄广平已经不省人事,几小时后医生宣告黄死亡。36天后,周清莲肚子里的儿子小强呱呱坠地。 昨天上午,无法携带儿子进入法庭的周清莲,抱着小强站在法院高高的柱子后面,一边给孩子喂奶,一边等待审判结果。黄广平死后,家里丧失了唯一的收入来源,“两个孩子,两个老人,实在是养不起”。 |